湘金監函〔2022〕157號
婁底高溪創新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湖南省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工作指引(試行)》(湘金監〔2021〕91號)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婁底市金融辦、婁底市婁星區金融辦的初審意見,經對你公司報送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現批復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冊資本金由10000萬元減至5000萬元。
減資后你公司新的股權結構為:婁底高溪創新集團有限公司出資5000萬元,占比100%。
你公司獲此批復后,應盡快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此復。
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