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方便公眾依法快速、準確查找我局依法公開和依法申請查詢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類信息
(一)公開內容
我局主動公開的非涉密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八個方面:
1.機構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2.我局制定的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地方金融發展有關規劃及經審查后認為需要主動公開的各類業務文件;
3.有關金融統計信息;
4.我局涉及的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5.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其他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6.我局年度財務預算、決算信息;
7.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8.重要會議、領導同志重要活動及重要工作部署等有必要向社會主動公開的信息;
9.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10.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的方式
我局主要通過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主動公開信息,必要時通過其他方式公開。我局門戶網站(www.kssbeloo.com)開設信息公開欄目,公眾可通過信息公開目錄的引導,查找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類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時間)、15:00-18:00(夏季作息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受理機構: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綜合處(人事處)
聯系地址:長沙市五一大道351號湖南省政府機關二院3辦320室
聯系電話:0731-82213880
傳真號碼:0731-82212243
電子郵箱:hnsdfjrjgjxxgk@163.com
郵政編碼:410011
(二)提出申請
向我局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申請人,應當填寫《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渡暾埍怼房梢栽谑芾頇C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我局門戶網站(www.kssbeloo.com)下載。
1.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通過電子郵件申請的,須上傳身份證照片或掃描件)。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承諾所獲取的政府信息不用于任何炒作及隨意擴大公開范圍。
2.申請方式
(1)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申請,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申請人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在信封的顯著位置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以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申請人通過互聯網或者傳真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三)申請受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和初審(視情需出具回執的將出具回執)。
1.經初審,申請內容描述不明確,形式要件不完整以及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告知。
2.經初審,申請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將作出答復。
(四)申請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我局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五)答復時限
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六)收費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收取信息處理費。